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5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0 月 12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545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現另案於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執行)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五年度偵緝字第三六八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免訴。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與姓名年籍均不詳、綽號「阿輝」之成年男子(下稱「阿輝」)及另二名姓名年籍亦均不詳之男子,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行使變造私文書之概括犯意聯絡,分別持如附表所示之變造且背面領獎收據欄均署名中獎人為「陳信宏」,並填載「陳信宏」之個人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之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八月份中獎統一發票三十張,向如附表所示合作金庫佳里分行等金融機構,表示中獎欲領取獎金,而行使上開變造之統一發票,並致上開金融機構等之人員陷於錯誤,而如數給付渠等中獎獎金合計新臺幣(下同)四萬二千六百元,故認被告涉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等語。 二、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為免訴之判決,此項原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均有其適用。連續犯係裁判上一罪,其一部分犯罪事實曾經判決確定者,其效力當然及於全部,故檢察官復將其他部分重行起訴,亦應諭知免訴之判決(最高法院四十九年台非字第二O號判例參照)。 三、經查被告先前曾因與「阿輝」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於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一時許,被告持均由「阿輝」變造交付之「黃振昇」之國民身分證一張,以及變造之號碼為XH00000000號和XB00000000號、中獎金 額均各為一千元、背面領獎收據欄內偽造「黃振昇」之署押之九十二年十一月份、十二月份統一發票二張,至位於屏東縣屏東市○○路之台灣銀行,向行員行使上開變造之國民身分證及統一發票表示中獎而欲詐領中獎獎金,惟經識破而未詐領等事實,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二九七二號提起公訴,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以九十三年訴字第四九二號刑事案審理並於九十四年一月二十日言詞辯論終結,認定被告觸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二條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及同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變造文書罪以及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項、第一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並因上開三罪具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從重論以詐欺取財未遂罪,而於九十四年二月三日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並於九十四年四月十一日確定在案,業經本院調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九十三年訴字第四九二號刑事案卷查核無誤,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九十三年訴字第四九二號刑事確定判決(下稱前案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時點為九十四年一月二十日,而本件起訴所指被告涉嫌觸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等事實,依附表所示之行使時間,並參依九十二年七月至八月份之中獎統一發票,其開獎日期為同年九月二十五日,且須在九十二年十月五日至九十三年一月五日之期間內始能領取獎金之特性,被告之犯罪時間,至遲應均在九十三年一月五日之前,係在前案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時點之前,則本件犯罪時間與前案確定判決之犯罪時間,相隔僅約二個月至五個月之間,且被告於前案確定判決係行使九十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之統一發票,而本件則係行使同年七月至八月間之統一發票,相隔僅為二期之統一發票,犯罪時間堪認緊接,再者本件與前案確定判決,二者均係被告行使「阿輝」所交付,且背面均偽造他人簽名為中獎人之變造統一發票,向金融機構行使而據以詐騙中獎獎金等方式實行犯罪,其犯罪手法相同,而所犯又係犯罪構成要件相同之罪,且被告亦坦稱:因我積欠「阿輝」債務無法償還,「阿輝」便要求我配合持變造之統一發票詐領中獎獎金來抵債,每詐領一千元獎金即可抵三百元債務,直至債務全部抵償為止,但因一直抵不完,故在前案確定判決所指遭查獲之該次之前,我為求能抵償,只好配合「阿輝」,多次在統一發票對獎期限快屆滿之前,應「阿輝」之召集而持其提供之變造統一發票進行詐領中獎獎金行為等語,則被告主觀上存有反覆多次藉由行使變造統一發票詐領中獎獎金,據以抵債積欠「阿輝」之債務直至全部抵償完畢之概括犯意,應至為彰顯。從而,前案確定判決及本件所指之犯罪事實,被告在主觀上自始即存有反覆實行之概括犯意,且客觀上犯罪時間緊接,犯罪手法相同,又係犯罪構成要件相同之罪,業已該當連續犯之要件,是本件與前案確定判決所指之犯行間,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依審判不可分原則,本件犯行自應為前案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效力所及,檢察官就此部分重行起訴,揆諸上揭判例及法條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判決之諭知。 四、因本件已為免訴判決,移送併辦部分(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五年度偵緝字第三六七號、偵字第一一六五0號、偵緝字第一二四0號)即無從併予審究,應檢還檢察官另為適當之處理,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2 日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張維君 法 官 黃翰義 法 官 陳威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鄭吉裕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3 日附表: ┌──┬───────┬──────┬──────┬───┬─────┐ │編號│開立營業人名稱│統一發票號碼│兌領獎金銀行│金額 │行使時間 │ ├──┼───────┼──────┼──────┼───┼─────┤ │01 │統一超商 │VH00000000 │合庫佳里 │4,000 │ │ ├──┼───────┼──────┼──────┼───┼─────┤ │02 │寶軒企業公司 │VD00000000 │合庫南嘉義 │4,000 │92.10.28. │ ├──┼───────┼──────┼──────┼───┼─────┤ │03 │花蓮海洋公園 │VA00000000 │合庫中港 │4,000 │92.10.22. │ ├──┼───────┼──────┼──────┼───┼─────┤ │04 │富群西點麵包 │VC00000000 │合庫南豐原 │4,000 │ │ ├──┼───────┼──────┼──────┼───┼─────┤ │05 │財團法人布農文│VB00000000 │合庫建成 │4,000 │92.10.22. │ │ │教基金會 │ │ │ │ │ ├──┼───────┼──────┼──────┼───┼─────┤ │06 │統一超商 │VK00000000 │合庫中壢 │1,000 │92.11.14. │ ├──┼───────┼──────┼──────┼───┼─────┤ │07 │台糖精農南靖休│VA00000000 │合庫中壢 │1,000 │92.11.14. │ │ │閒農場 │ │ │ │ │ ├──┼───────┼──────┼──────┼───┼─────┤ │08 │台灣麥當勞 │VR00000000 │潭子鄉農會 │1,000 │92.11.25. │ ├──┼───────┼──────┼──────┼───┼─────┤ │09 │全家便利商店 │VN00000000 │潭子鄉農會 │1,000 │92.11.25. │ ├──┼───────┼──────┼──────┼───┼─────┤ │10 │統一超商 │VJ00000000 │鹽水鎮農會 │1,000 │92.10. │ ├──┼───────┼──────┼──────┼───┼─────┤ │11 │統一超商 │VK00000000 │鹽水鎮農會 │1,000 │92.10. │ ├──┼───────┼──────┼──────┼───┼─────┤ │12 │小北藥品公司 │VB00000000 │合庫 │1,000 │ │ ├──┼───────┼──────┼──────┼───┼─────┤ │13 │統一超商 │VJ00000000 │合庫 │1,000 │ │ ├──┼───────┼──────┼──────┼───┼─────┤ │14 │城盛(股)公司│VB00000000 │合庫 │1,000 │ │ ├──┼───────┼──────┼──────┼───┼─────┤ │15 │統一超商 │VK00000000 │合庫佳里 │1,000 │ │ ├──┼───────┼──────┼──────┼───┼─────┤ │16 │順成西點麵包公│VE00000000 │合庫 │1,000 │ │ │ │司 │ │ │ │ │ ├──┼───────┼──────┼──────┼───┼─────┤ │17 │統一超商 │VK00000000 │合庫中港 │1,000 │92.10.22. │ ├──┼───────┼──────┼──────┼───┼─────┤ │18 │統一超商 │VK00000000 │板橋市農會後│1,000 │92.11.13. │ │ │ │ │埔 │ │ │ ├──┼───────┼──────┼──────┼───┼─────┤ │19 │台灣麥當勞 │VR00000000 │彰化縣員林鎮│1,000 │92.11. │ │ │ │ │農會 │ │ │ ├──┼───────┼──────┼──────┼───┼─────┤ │20 │統一超商 │VJ00000000 │彰化縣員林鎮│1,000 │92.11. │ │ │ │ │農會 │ │ │ ├──┼───────┼──────┼──────┼───┼─────┤ │21 │味蕾有限公司 │VE00000000 │合庫 │1,000 │ │ ├──┼───────┼──────┼──────┼───┼─────┤ │22 │古美商行 │VC00000000 │合庫 │1,000 │ │ ├──┼───────┼──────┼──────┼───┼─────┤ │23 │統一超商 │VJ00000000 │合庫神岡 │1,000 │92.11.17. │ ├──┼───────┼──────┼──────┼───┼─────┤ │24 │統一超商 │VH00000000 │大林鎮農會 │1,000 │ │ ├──┼───────┼──────┼──────┼───┼─────┤ │25 │金順興食品公司│VB00000000 │大林鎮農會 │1,000 │ │ ├──┼───────┼──────┼──────┼───┼─────┤ │26 │統一超商 │VH00000000 │彰化縣員林鎮│1,000 │92.10.28. │ │ │ │ │農會 │ │ │ ├──┼───────┼──────┼──────┼───┼─────┤ │27 │金順興食品公司│VB00000000 │彰化縣員林鎮│1,000 │92.10.28. │ │ │ │ │農會 │ │ │ ├──┼───────┼──────┼──────┼───┼─────┤ │28 │統一超商 │VH00000000 │合庫 │200 │ │ ├──┼───────┼──────┼──────┼───┼─────┤ │29 │統一超商 │VJ00000000 │合庫佳里 │200 │ │ ├──┼───────┼──────┼──────┼───┼─────┤ │30 │全球便利商店 │VB00000000 │合庫佳里 │2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