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8年度附民字第134號
- 原告
- 丙○○○○○○○○
- 原告
- 佳寶廚櫃企業有限公司
- 52歲(民上 一 人法定代理人 丁○○原 告 乙○○○○○○○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8年度附民字第134號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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