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交附字第7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9年度交附字第76號
附民原告 王宥靜
訴 訟
- 代理人
- 王正宏律師
- 代理人
- 附民被告 林明昌
- 代理人
- 附民被告 達陽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法 定
- 代理人
- 林祐成
上列被告林明昌、達陽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因被告林明昌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9年度交附字第76號
附民原告 王宥靜
訴 訟
上列被告林明昌、達陽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因被告林明昌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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