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14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易字第144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港威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全富 選任辯護人 蘇正信律師 蔡進欽律師 蔡弘琳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孫淑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方秀貞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