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81號聲 請 人 蔡淑櫻 代 理 人 蔡永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0年4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而經聲請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596號公示催告,並已於民國99年10月16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 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596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高俊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 日書記官 蔡雅惠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8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種類│張數│股數│ ├──┼──────────┼───────┼──┼──┼──┤ │001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46-3 │股票│1 │1000│ ├──┼──────────┼───────┼──┼──┼──┤ │002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47-5 │股票│1 │1000│ ├──┼──────────┼───────┼──┼──┼──┤ │003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48-7 │股票│1 │1000│ ├──┼──────────┼───────┼──┼──┼──┤ │004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49-9 │股票│1 │1000│ ├──┼──────────┼───────┼──┼──┼──┤ │005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50-5 │股票│1 │1000│ ├──┼──────────┼───────┼──┼──┼──┤ │006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51-7 │股票│1 │1000│ ├──┼──────────┼───────┼──┼──┼──┤ │007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52-9 │股票│1 │1000│ ├──┼──────────┼───────┼──┼──┼──┤ │008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5853-0 │股票│1 │1000│ ├──┼──────────┼───────┼──┼──┼──┤ │009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D-36175-4 │股票│1 │1000│ ├──┼──────────┼───────┼──┼──┼──┤ │010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69-NX-1423-1 │股票│1 │315 │ ├──┼──────────┼───────┼──┼──┼──┤ │011 │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9-NX-56485-5 │股票│1 │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