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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389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8 月 24 日

法官蔡雅惠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389號

聲請人
全球華人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鑑華
代理人
黃佩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0年8月24日

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68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年7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詹書瑋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389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台灣可果美股份有限│玉山商業銀行台南分│99年9月15日   │328,204元         │AG0000000       │    │
│    │公司              │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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