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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5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3 日
  • 法官
    蔡孟珊

  • 原告
    羅正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576號聲 請 人 羅正光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0年12月20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持有附表所示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223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223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民國100年6月2日刊登新聞紙在案。 二、本件公告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六個月,已於100年12 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 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孟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書記官 彭建山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57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2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3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4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股票 │1 │200 │ │ ├──┼──────────────┼──────────┼──────┼───┼────┼───┤ │005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股票 │1 │512 │ │ ├──┼──────────────┼──────────┼──────┼───┼────┼───┤ │006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股票 │1 │593 │ │ ├──┼──────────────┼──────────┼──────┼───┼────┼───┤ │007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股票 │1 │5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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