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7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23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71號聲 請 人 盧蒼志 代 理 人 吳月碧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 100年2月23日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43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年2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3 日書記官 詹書瑋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71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2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3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4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5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6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股票 │1 │500 │ │ ├──┼──────────────┼──────────┼──────┼───┼────┼───┤ │007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股票 │1 │16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