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1818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1年度司繼字第1818號
- 聲請人
- 林瑞玲
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廖碧瑤(男,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最後住所: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0鄰後壁174號之3)於101年6月21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裁定之公告揭示之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