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12858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12858號
- 債權人
- 游鐵高空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游惟翔
- 債務人
- 永鑫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邱麗嬛
- 債務人
- 許家榛
-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貳仟捌佰叁拾捌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