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39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15707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3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15707號

債權人
黃國欽
債務人
企鵝圖書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燕青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①壹拾貳萬元②壹拾萬元③玖萬元,及自民國①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②一百年七月五日③一百年七月五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其餘聲請駁回。

三、按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應為付款之提示;執票人不於第一三0條所定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票據法第一三0條第一款、第一三二條定有明文。本件債權人主張債務人企鵝圖書有限公司為票號CA0000000、CA0000000支票背書人,故應負給付票款責任云云,惟查債權人所提出之支票發票日分別為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一百年七月二十日,退票日均為一百年九月八日,發票地與付款地均為臺南市,顯逾上開七日提示期限,依上開規定,債權人已喪失對背書人即債務人企鵝圖書有限公司之追索權,此部分請求即屬無據。

四、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命令駁回部分,應於本命令送達後十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四、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六、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31 日

司法事務官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