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147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簡上字第147號
- 被上訴人
- 楊敏琴
- 被上訴人
- 楊林玉英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茂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本院 101年度
簡上字第 147號確認通行權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
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下同) 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
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七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