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回復原狀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4 月 24 日
  • 法官
    陳尹捷
  •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林素貞

  • 原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芸林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郭登燦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66號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律師 陳玄儒律師 被   告 芸林是科技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林素貞 人 被   告 郭登燦 郭玉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原狀等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下同)13,771元,惟查本件原告聲明第1項係請求撤銷被 告芸林是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林素貞間,就如附表所示之建物於民國103年7月31日所為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並塗銷於同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聲明第2項係請求撤銷被告郭玉詩與被告 郭登燦間,就如附表所示之土地於103年4月8日所為之債權行為 及物權行為,並塗銷於同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如附表所示土地及建物全部價值計算之,故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3,023,948元(計算方式如附表所示),應徵 收第一審裁判費30,997元,原告僅繳納13,771元,尚不足17,226元,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 訴,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尹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得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4  日書記官 黃瓊蘭 附表: ┌────────────────────────────────────┐ │土地部分                                │ ├─┬──────────┬────┬─────┬────┬───────┤ │編│土  地  地  號│面積(平│ 土地現值 │權利範圍│價     額│ │號│          │方公尺)│(新臺幣)│    │ (新臺幣) │ ├─┼──────────┼────┼─────┼────┼───────┤ │1 │屏東縣恆春鎮鵝鑾鼻段│  908 │  650元 │16分之2 │  73,775元 │ │ │99之1地號      │    │     │    │       │ ├─┼──────────┼────┼─────┼────┼───────┤ │2 │屏東縣恆春鎮鵝鑾鼻段│ 2,554 │  650元 │16分之2 │  207,513元 │ │ │100之4地號     │    │     │    │       │ ├─┴──────────┴────┴─────┴────┴───────┤ │建物部分                                │ ├─┬──────────┬──────────┬────┬───────┤ │編│建物建號及門牌號碼 │ 104年房屋評定現值 │權利範圍│價     額│ │號│          │          │    │       │ ├─┼──────────┼──────────┼────┼───────┤ │1 │臺南市北區實踐段1450│   22,100元   │10分之6 │  13,260元 │ │ │建號(門牌號碼為臺南│          │    │       │ │ │市○區○○路000巷0號│          │    │       │ │ │地下層之1)     │          │    │       │ ├─┼──────────┼──────────┼────┼───────┤ │2 │臺南市北區實踐段1451│  1,599,400元   │10分之6 │  959,640元 │ │ │建號(門牌號碼為臺南│          │    │       │ │ │市○區○○路000巷0號│          │    │       │ │ │地下層之2)     │          │    │       │ ├─┼──────────┼──────────┼────┼───────┤ │3 │臺南市北區實踐段1467│  2,949,600元   │10分之6 │ 1,769,760元 │ │ │建號(門牌號碼為臺南│          │    │       │ │ │市○區○○路000巷0號│          │    │       │ │ │2樓之1)      │          │    │       │ ├─┴──────────┴──────────┴────┼───────┤ │土地及建物價額合計                   │ 3,023,948元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