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拍字第165號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拍字第165號
- 聲 請 人
- 彰億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看
- 相 對 人
- 呂菁倫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明。末按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復有明確規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啟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啟承公司)曾於民國103年7月22日與聲請人、第三人值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值鼎公司)、微辰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微辰公司)共同簽署協議書,約定值鼎公司如出售附表所示不動產予微辰公司或啟承公司時,微辰公司及啟承公司即願就值鼎公司積欠聲請人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擔保上開協議書內容之履行,啟承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60,000,000元之普通抵押權為擔保,並約定清償日期為103年12月31日,經登記在案。詎啟承公司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37,478,000元。又啟承公司雖已將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惟依前開說明,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因之而受影響,且因聲請人之抵押權係在信託登記前即已設定,亦不受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之限制,聲請人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聲請人本件聲請,業據其提出協議書、支票及其退票理由單、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 104年度司拍字第165號│├──┬───────────────┬─┬────┬──┤│ │土 地 坐 落│地│面 積│ ││編號├───┬────┬───┬──┤ ├────┤權利││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 │臺南市│楠西區 │灣丘段│968 │旱│9800.00 │全部│└──┴───┴────┴───┴──┴─┴────┴──┘┌────────────────────────────────┐│附表(建物)︰ 104年度司拍字第165號│├──┬─┬──────┬────┬────┬───────┬──┤│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 ││ │建│ │ │ ├─┬─┬─┬─┤權利││ │ │ │ │主要建築│一│二│合│面│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積│ ││ │ │ │ │材 料 及│ │ │ │ │ ││ │號│ │ │ │ │ │ │單│範圍││ │ │ │ │房屋層數│層│層│計│位│ │├──┼─┼──────┼────┼────┼─┼─┼─┼─┼──┤│001 │25│臺南市楠南區│臺南市楠│2層樓房 │15│94│25│平│全部││ │ │灣丘里88之8 │西區灣丘│鋼骨造 │5.│.7│0.│方│ ││ │ │號 │段968地 │ │34│4 │08│公│ ││ │ │ │號 │ │ │ │ │尺│ │└──┴─┴──────┴────┴────┴─┴─┴─┴─┴──┘┌────────────────────────────────────────────┐│附表(建物)︰ 104年度司拍字第165號│├──┬─┬──────┬────┬────┬───────────────────┬──┤│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 │ ││ │建│ │ │ ├─┬─┬─┬─┬─┬─┬─┬─┬─┬─┤權利││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地│突│突│合│面│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下│ │ │ │積│ ││ │ │ │ │材 料 及│ │ │ │ │ │ │ │ │ │ │ ││ │號│ │ │ │ │ │ │ │ │一│ │ │ │單│範圍││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層│一│二│計│位│ │├──┼─┼──────┼────┼────┼─┼─┼─┼─┼─┼─┼─┼─┼─┼─┼──┤│002 │45│臺南市楠南區│臺南市楠│2層樓房 │11│73│99│94│90│10│73│47│59│平│全部││ │ │灣丘里88之8 │南區灣丘│鋼骨造,│67│3.│3.│4.│1.│96│.9│.4│57│方│ ││ │ │號 │段968地 │RC造 │.1│51│49│04│92│.3│6 │6 │.9│公│ ││ │ │ │號 │ │8 │ │ │ │ │9 │ │ │5 │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