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92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92號
- 聲請人
- 范滋庭
- 代理人
- 陳池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3月3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458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3年9月13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458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103年9月13日刊登新聞紙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04年3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92號│├──┬────────────┬────────────┬──┬───┤│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 數│├──┼────────────┼────────────┼──┼───┤│0001│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00000000 │5 │5000 │├──┼────────────┼────────────┼──┼───┤│0002│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00000000 │3 │3000 │├──┼────────────┼────────────┼──┼───┤│0003│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E-00000000~00000000 │7 │70000 │├──┼────────────┼────────────┼──┼───┤│0004│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E-00000000~00000000 │13 │130000│├──┼────────────┼────────────┼──┼───┤│0005│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X-00000000 │1 │998 │├──┼────────────┼────────────┼──┼───┤│0006│生泰合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X-00000000 │1 │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