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3 月 1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2號聲 請 人 祁少銘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3月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示之股票,係於15、16年前所購買,可能置於家中或保險櫃後,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36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已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等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36號裁定公示催告後刊登新聞紙在案,有聲請人提出之104年8月14日民時新聞報1份附卷可稽,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 催告卷宗查明無訛。 (二)本件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4年2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尹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5 日書記官 黃瓊蘭 ┌───────────────────────────┐ │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1-4 │1 │1000│ ├──┼──────────┼───────┼──┼──┤ │0002│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2-6 │1 │1000│ ├──┼──────────┼───────┼──┼──┤ │0003│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3-8 │1 │1000│ ├──┼──────────┼───────┼──┼──┤ │0004│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4-0 │1 │1000│ ├──┼──────────┼───────┼──┼──┤ │0005│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5-1 │1 │1000│ ├──┼──────────┼───────┼──┼──┤ │0006│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6-3 │1 │1000│ ├──┼──────────┼───────┼──┼──┤ │0007│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7-5 │1 │1000│ ├──┼──────────┼───────┼──┼──┤ │0008│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8-7 │1 │1000│ ├──┼──────────┼───────┼──┼──┤ │0009│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499-9 │1 │1000│ ├──┼──────────┼───────┼──┼──┤ │0010│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64500-2 │1 │1000│ ├──┼──────────┼───────┼──┼──┤ │0011│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673-3 │1 │ 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