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03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03號
- 原告
- 裕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俊宏
- 訴訟代理人
- 楊啟志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鼎越律師
- 被告
- 貝萊希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任吉諾
- 訴訟代理人
- 葉建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0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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