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20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206號
- 原告
- 允毅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淇文
- 原告
- 譽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景彬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何建宏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昱良律師
- 被告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月琴
- 訴訟代理人
- 吳慕瑛
- 訴訟代理人
- 林光彥律師
- 被告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法定代理人
- 王鑫基
- 訴訟代理人
- 李耿誠律師
許博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