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3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359號聲 請 人 蘇良木即原源橡膠五金行 代 理 人 蘇婉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2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均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不慎喪失如附表所載16紙支票,業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43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已於民國106年3月31日將該公告刊登於太平洋日報;茲因申報權利期限已經屆滿,並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規定,聲請本院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公示催告,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聲請人。二、申報權利之期間及在期間內應為申報之催告。三、因不申報權利而生之失權效果。四、法院」、「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登載於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公示催告,應記載持有證券人應於期間內申報權利及提出證券,並曉示以如不申報及提出者,即宣告證券無效」、「申報權利之期間,自公示催告之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應有三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民事訴訟法第539條第1項、第541條、第542條第1項、第545條前段、第560條、第562條分別定有明文。三、查附表所載16紙支票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43號裁定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106年3月31日刊登新聞紙,該公示催告應記載事項及申報權利期間(6個月)亦均合乎前揭規定等情,有聲請人提出之太平洋日報1份附卷可稽,復經本院職權調閱上開公示催告之民事聲請事件卷宗確認無訛,足堪認定。又本件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6年9月30日屆滿,期間均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故本件聲請洵屬有據而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谷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書記官 曾盈靜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359號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受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 │(新臺幣)│ │ ├──┼─────────┼─────────┼───────┼───────┼─────┼─────┤ │001 │瑞豐機械有限公司廖│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30日 │9,857元 │AJ6337050 │ │ │揚凱 │ │ │ │ │ │ ├──┼─────────┼─────────┼───────┼───────┼─────┼─────┤ │002 │金成亞實業股份有限│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10日 │2,780元 │AK3948050 │ │ │公司黃金套 │ │ │ │ │ │ ├──┼─────────┼─────────┼───────┼───────┼─────┼─────┤ │003 │金成亞實業股份有限│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2月10日 │2,363元 │AK3948063 │ │ │公司黃金套 │ │ │ │ │ │ ├──┼─────────┼─────────┼───────┼───────┼─────┼─────┤ │004 │新福興業有限公司謝│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2月5日 │1,890元 │AH7905139 │ │ │朝明 │ │ │ │ │ │ ├──┼─────────┼─────────┼───────┼───────┼─────┼─────┤ │005 │新福興業有限公司謝│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5日 │2,030元 │AH7905099 │ │ │朝明 │ │ │ │ │ │ ├──┼─────────┼─────────┼───────┼───────┼─────┼─────┤ │006 │凌廣工業股份有限公│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2月5日 │11,982元 │AJ6880177 │ │ │司高炎姬 │ │ │ │ │ │ ├──┼─────────┼─────────┼───────┼───────┼─────┼─────┤ │007 │凌廣工業股份有限公│臺灣銀行安平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6年1月5日 │3,344元 │AJ6880258 │ │ │司高炎姬 │ │ │ │ │ │ ├──┼─────────┼─────────┼───────┼───────┼─────┼─────┤ │008 │世鑫粉末混合科技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30日 │21,960元 │AE1144529 │ │ │限公司鄭錦賜 │南分行 │ │ │ │ │ ├──┼─────────┼─────────┼───────┼───────┼─────┼─────┤ │009 │銘冠實業有限公司林│華南商業銀行台南分│ │105年11月30日 │8,820元 │DD1692468 │ │ │大進 │行 │ │ │ │ │ ├──┼─────────┼─────────┼───────┼───────┼─────┼─────┤ │010 │泓德實業有限公司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2月6日 │5,340元 │BI0003662 │ │ │乾輝 │後甲分行 │ │ │ │ │ ├──┼─────────┼─────────┼───────┼───────┼─────┼─────┤ │011 │萬丞科技有限公司阮│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永│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30日 │14,438元 │YKA9158807│ │ │連慶 │康分行 │ │ │ │ │ ├──┼─────────┼─────────┼───────┼───────┼─────┼─────┤ │012 │胡碧珍 │台灣銀行永康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18日 │12,616元 │AJ9479845 │ ├──┼─────────┼─────────┼───────┼───────┼─────┼─────┤ │013 │嵩山電機企業有限公│台灣銀行永康分行 │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0月31日 │2,924元 │AK7629523 │ │ │司楊豐旭 │ │ │ │ │ │ ├──┼─────────┼─────────┼───────┼───────┼─────┼─────┤ │014 │萬得富機械工業股份│彰化商業銀行台南分│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5日 │3,770元 │LN8231821 │ │ │有限公司黄文得 │行 │ │ │ │ │ ├──┼─────────┼─────────┼───────┼───────┼─────┼─────┤ │015 │貿隆機械股份有限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1月30日 │4,457元 │SY1216127 │ │ │司嚴華洲 │南分行 │ │ │ │ │ ├──┼─────────┼─────────┼───────┼───────┼─────┼─────┤ │016 │貿隆機械股份有限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原源橡膠五金行│105年12月30日 │59,337元 │SY1216358 │ │ │司嚴華洲 │南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