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8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17 日
  • 法官
    洪碧雀
  • 法定代理人
    林建立

  • 上訴人
    鹿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與被上訴人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864號上 訴 人 鹿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建立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107年度訴字第 864號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㈠本訴部 分: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40,960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8,925元;㈡反訴部分:訴訟標的金額2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1,200元;均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 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如數(共40,125 元)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碧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7  日書記官 林政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