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9384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29384號
- 債權人
- 李建明即丰韻髮型
- 債務人
- 郭于瑄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陸拾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其餘聲請駁回。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四、按支付命令之聲請,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五、查債權人係請求債務人給付共同投資之丰韻髮型美妍沙龍(下稱系爭事業)之合夥虧損額新臺幣(下同)30,000元及利息。債權人就本件請求雖提出合夥契約書及系爭事業109年10損益表(下稱系爭損益表)為證,然依該合夥契約書之記載,債務人之出資比例佔系爭事業股份之10%,又系爭損益表所示虧損額為299,597元,是依前開證據,債權人得請求債務人依投資比例負擔之虧損額為29,960元(計算式:299,597元×10%=29,960元,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債權人就此部分之請求,應予准許;其逾本支付命令第一項准許金額範圍之請求,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六、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七、債權人如不服本命令駁回部分,應於本命令送達後十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