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93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合夥虧損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23 日
- 當事人李建明即丰韻髮型、郭于瑄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29384號 債 權 人 李建明即丰韻髮型 債 務 人 郭于瑄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陸拾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其餘聲請駁回。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四、按支付命令之聲請,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五、查債權人係請求債務人給付共同投資之丰韻髮型美妍沙龍( 下稱系爭事業)之合夥虧損額新臺幣(下同)30,000元及利息 。債權人就本件請求雖提出合夥契約書及系爭事業109年10 損益表(下稱系爭損益表)為證,然依該合夥契約書之記載,債務人之出資比例佔系爭事業股份之10%,又系爭損益表所示虧損額為299,597元,是依前開證據,債權人得請求債務 人依投資比例負擔之虧損額為29,960元(計算式:299,597元×10%=29,960元,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債權人就此部分之 請求,應予准許;其逾本支付命令第一項准許金額範圍之請求,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六、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七、債權人如不服本命令駁回部分,應於本命令送達後十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3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 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 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 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 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 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 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 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