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消債更字第3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2 月 14 日
- 當事人李秀蓮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更字第365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李秀蓮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5日內,補提附件所示相關資料到院。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或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盧亨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書記官 謝婷婷 附件:(幣別:新臺幣) ⒈陳報聲請人最新之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包括集保存摺)封面暨完整清晰內頁之資料影本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保險單及保單價值證明、名下有無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等),並提出財產清單、財產證明、照片、價值證明(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⒉陳報聲請人名下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及價值證明。⒊陳報最新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債權人清冊、紅色聯單正本。 ⒋聲請人應說明除陳報之債權人外,有無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如有,請提出全體債權人名冊(含全體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⒌應說明前置協商不成立後,其還款狀況、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並提出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之證明文件。 ⒍陳報聲請人107、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⒎陳報日興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事務所、聖亨生技有限公司、聖福開發有限公司於聲請更生前5年之營業稅報稅資料。 ⒏陳報房屋租金25,000元之繳納證明、員工薪資24,000元之支付證明、醫療費用2,255元之支付證明。 ⒐陳報每月生活必要費用為何,如有詳列費用項目,並應提出支出證明。 ⒑陳報聲請人、受扶養人李文乾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如有其他扶養義務人,亦一併提出戶籍謄本。 ⒒陳報扶養胞弟李文乾之原因及必要性、扶養費之詳細計算方式、扶養費給付方式及提出相關證明,並一併說明李文乾之財產狀況,亦應提出相關證明。 ⒓陳報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6439號、109年度司執字第18712號、109年度司執助字第1363號、109年度司執字第25338號執行 命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