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373號
- 原告
- 鑫亦金不動產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奕家
- 訴訟代理人
- 黃全展
- 原告
- 謝麗雪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子浩律師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單文程律師
- 被告
- 孫榮宗
- 訴訟代理人
- 李耿誠律師
傅敏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重訴字第373號
傅敏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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