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57號聲 請 人 胡淑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10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不慎於民國108 年2 月1 日遺失;聲請人前經聲請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64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6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0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書記官 康紀媛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5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1 │龍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8951-6│ 1 │1000│ ├──┼──────────┼────────┼──┼──┤ │ 2 │龍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8952-8│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