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建字第13號
- 原告
- 振揮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永吉
- 訴訟代理人
- 許雅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宜君律師
- 被告
- 添聖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添福
- 訴訟代理人
- 洪梅芬律師
涂欣成律師
李政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12月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1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建字第13號
涂欣成律師
李政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12月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1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