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30 日
  • 法官
    許育菱
  • 法定代理人
    謝春滿

  • 當事人
    揚程機械有限公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15號 聲 請 人 揚程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春滿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4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59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對外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宣告該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支票,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59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9年8月6日公告於本院對外網站。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10年2月8日屆滿(2月6日為假日順延至8日),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許育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書記官 楊意萱 附表: 109年度司催字第259號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受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001 聯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洪愛雅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南分行 揚程機械有限公司 109年6月30日 44,625元 AJ000000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