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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48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27 日

法官陳郁婷

聲請人
沈山湖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1紙,
    前經聲請人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37號裁定公示催告
    ,並於民國110年5月25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
    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
    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
    查,附表所示之股票,均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37號裁
    定公示催告,並於110年5月25日公告於本院網站公示催告程
    序專區等情,有公告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137號公示催告裁
    定之網頁列印資料附卷可稽,本院亦依職權調取該公示催告
    卷宗查明無訛。因本件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故聲請人之聲請,於
    法並無不合,自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規定,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郁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附表】         
附表:                                    110年度司催字第000137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2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3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4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5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6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007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E0000000-0 1 10000 008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E0000000-0 1 10000 009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E0000000-0 1 10000 010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F0000000-0 1 100000 011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00NX0000000-0 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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