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26 日
- 當事人陳秀娟即陳許阿隨之繼承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除字第80號 聲 請 人 陳秀娟即陳許阿隨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3月12日所為之判決,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中附表編號4至9之記載(股數),應更正如附 表編號4至9之記載(股數)。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淑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書記官 謝璧卉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80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1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1893-3 1 1000 2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ND-6211-4 1 1000 3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13459-6 1 1000 4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X-309-9 1 500 5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NX-923-2 1 300 6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NX-1522-0 1 780 7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NX-2452-2 1 858 8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X-3544-6 1 943 9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X-4944-0 1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