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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12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5 月 10 日
  • 法定代理人
    唐正峰

  • 原告
    亞太普惠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272號 聲 請 人 亞太普惠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正峰 上列聲請人對於相對人徐華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本票原本一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0  日司法事務官 張哲豪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聲請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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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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