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50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827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陳䊹伊

原告
劉慶忠律師即余姿瑩之遺產管理人
被告
吳沛俞
被告
雲御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智為
共同訴訟代理人
莊慶洲律師
複代理人
黃家和律師
複代理人
王苡斯律師
被告
王雅雯即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附設護理之家
訴訟代理人
蘇文斌律師

許婉慧律師

郭子誠律師

方彥博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