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7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14 日
- 當事人環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坤成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簡上字第175號 上 訴 人 環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坤成 訴訟代理人 蔡文彬律師 林冠廷律師 李明峯律師 被上訴人 台灣雷德斯減廢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長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碧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書記官 林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