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費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1 月 09 日
- 法官陳谷鴻
- 法定代理人莊卓權、葉哲宏
- 上訴人聚全工業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開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簡上字第95號 上 訴 人 聚全工業有限公司即豐安創新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卓權 訴訟代理人 謝騏杰 被 上訴人 開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哲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費用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臺南簡易庭111年1月20日所為第一審判決(110年度南簡字第1559號)提起上 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9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谷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0 日書記官 呂伊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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