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5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473號

確認會議決議無效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1 月 30 日

法官洪碧雀

上訴人
郭芳琪
上訴人
郭芳坤
被上訴人
大地莊園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宗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蕭鼎謙

以上當事人間因111年度訴字第1473號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

議決議無效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

新臺幣(下同)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002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

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得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碧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政良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