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3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18 日
- 當事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邱月琴、華建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383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王千美 被 告 華建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及兼下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劉蜀平 被 告 劉秀芳 張素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書記官 林彥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