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750號
- 原告
- 施文明
- 訴訟代理人
- 劉烱意律師
- 被告
- 新力盛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林怡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訴字第1750號
特別代理人 林怡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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