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1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750號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3 月 21 日

法官陳䊹伊

原告
施文明
訴訟代理人
劉烱意律師
被告
新力盛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林怡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