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234號
- 原 告
- 林仲義
- 訴訟代理人
- 黃有衡 律師
- 原 告
- 林森源
- 林永貴
- 胡朝凱
- 胡文錦
- 被 告
- 璟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Joerg Haller
- 訴訟代理人
- 魏妁瑩 律師
- 被 告
- 璟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Joerg Haller
- 蘇深賢
- 訴訟代理人
- 吳智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變更股東名簿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重訴字第23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變更股東名簿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