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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21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5 日

法官蔡雅惠

聲請人
江欵
代理人
黃千鶴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2年4月25日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32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4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1       1000    002    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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