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28 日
- 當事人鄭良梅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99號 聲 請 人 鄭良梅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8紙,因不慎 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423號公示催告在案,並於民國111年12月16日刊登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專區公告 完畢。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經提出本院111年度司催 字第423號公示催告裁定為憑,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案 卷審認無訛。 三、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6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家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書記官 陳雅婷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199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類 張數 股 數 備考 001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ND-443-3 1 1000 002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X-148-9 1 300 003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NX-760-9 1 260 004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NX-1358-0 1 156 005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NX-2289-4 1 171 006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X-3381-2 1 188 007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X-4781-6 1 207 008 紅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NX-6463-5 1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