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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9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蘇正賢

聲請人
齊秦育貞
代理人
齊麗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11年度司催字第219號裁定聲請公告在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19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將該公示催告公告登載在本院網站,本院業於民國111年8月9日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正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容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00002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6ND-00000000-0  1 1000  002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6ND-00000000-0  1 1000  003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0  1 144  004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0ND-00000000-0  1 1000  005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1 200  006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1 264  007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0  1 541  008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0  1 360  009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0  1 676  010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0000-0  1 1000  011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0-0  1 37  012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000000-0  1 1000  013 宏和精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0-0  1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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