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6 月 12 日
- 法官田幸艷
- 法定代理人李乾坤
- 原告遠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范志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48號 原 告 遠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乾坤 被 告 范志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田幸艷 上開裁定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書記官 林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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