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2 月 20 日
  • 法官
    柯雅惠
  • 法定代理人
    陳庭蓁

  • 當事人
    其邦科技有限公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28號 原 告 其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庭蓁 上列原告與被告安瀚視特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6萬985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萬0503元,扣除聲請發支付命令已繳納之500元,尚需補繳2萬0003元(計算式:2萬0503 元-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柯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書記官 于子寧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