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2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8 月 30 日
- 當事人保證責任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黃燕龍、陳信至、葉昱瑒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06號 聲 請 人 保證責任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理人 黃燕龍 代 理 人 陳信至 相 對 人 葉昱瑒 吳宗錡 廖家驎 債 務 人 建富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許富雄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 明。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債務人建富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7月27日以其名下所有坐落於臺南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嗣分 割為如附表所示同段之1045-9、1045-10、1045-11地號土地及其他地號土地,共11筆地號)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 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保證、透支、票據,設定新臺幣(下同)30,6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7年7月24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於108 年3月12日變更設定土地1筆為分割後之11筆土地,並變更擔保債權總金額為55,600,000元;復再於111年2月16日變更增加擔保物即附表所示同段727、728、729建號建物與 其他建號建物,共11筆建物,均經登記在案。 ㈡嗣債務人建富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邀同債務人許富雄為連帶保證人於107年7月31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25,500,000元,約定清償期為110年7月25日,按月攤還本息,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債務人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9,680,156元及利息 、違約金等,前經聲請人聲請取得支付命令(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5567號)並因執行無果換發債權憑證(本院113年5月14日南院揚113司執乾字第46094號債權 憑證)在案;而債務人建富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於112年3月31日以買賣為由,將如附表所示之1045-9地號土地及727建號建物、1045-10地號土地及728建號建物、1045-11地號 土地及729建號建物,分別移轉登記予相對人葉昱瑒、吳 宗錡、廖家驎所有,然依法不影響聲請人之抵押權。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共用查詢單、借據、債權憑證、他項權利證明書、其他約定事項、抵押權移轉變更契約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數份等影本,臺南市地籍異動索引、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等件正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債務人及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業已合法送達債務人及相對人,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惟債務人及相對人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30 日司法事務官 項仁玉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 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3年度司拍字第000206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 範圍 所有 權人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新營區 三興段 1045-9 89.79 全部 葉昱瑒 002 臺南市 新營區 三興段 1045-10 89.79 全部 吳宗錡 003 臺南市 新營區 三興段 1045-11 115.88 全部 廖家驎 附表(建物)︰ 113年度司拍字第000206號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所有 權人 一 層 二 層 三 層 四 層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主要 建築 材料 陽 台 面 積 單 位 001 727 臺南市○○區○○路00巷00號 臺南市○○區○○段000000地號 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52.00 51.75 51.75 26.63 182.13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18.54 平方公尺 全部 葉昱瑒 002 728 臺南市○○區○○路00巷00號 臺南市○○區○○段0000000地號 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51.51 51.75 51.75 26.63 181.64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20.17 平方公尺 全部 吳宗錡 003 729 臺南市○○區○○路00巷00號 臺南市○○區○○段0000000地號 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58.00 57.42 57.42 31.35 204.19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21.67 平方公尺 全部 廖家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