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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簡上字第98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9 月 04 日

法官王鍾湄

上訴人
蔡麗如
訴訟代理人
黃國平
訴訟代理人
謝菖澤律師
訴訟代理人
蘇淑珍律師
被上訴人
許峻銘
被上訴人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林全
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渼蓁律師

陳敬于律師

汪令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鍾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郭倢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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