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63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百年盛實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黃邦貴
- 被上訴人
- 即原告
- 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造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帳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5月20日本院113年度訴字第63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527,46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9,10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