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2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9 月 10 日
- 當事人陳麗卿即鄭理升之繼承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42號 聲 請 人 陳麗卿即鄭理升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10日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40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6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1 日書記官 陳尚鈺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 24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東和紡織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 1 1000 002 東和紡織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69-NX-4722-2 1 40 003 東和紡織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8-NX-10762-0 1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