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59號
- 聲請人
- 鄭阿論
- 代理人
- 陳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股票,因聲請人遺失,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77號公示催告。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股票附表:114年度除字第35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74488-1 1 100 002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104124-4 1 500 003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254090-5 1 202 004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4540-4 1 700 005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34977-4 1 218 006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47667-0 1 209 007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60902-0 1 243 008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74527-3 1 326 009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77732-7 1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