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10711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4年度司促字第10711號
- 債權人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進淵
- 代理人
- 范惠霞
- 債務人
- 瑪爾科技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楊志明
- 債務人
- 楊雅惠
一、債務人瑪爾科技有限公司、楊志明、楊雅惠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參仟參佰零玖萬壹仟陸佰玖拾伍元,及如附表一、三、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瑪爾科技有限公司、楊志明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柒仟陸佰壹拾陸萬肆仟肆佰捌拾捌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及更正狀所載。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114年度司促字第010711號 編號 現欠本金 (新臺幣) 利率 利息 起算日 違約金 起算日 利息及違約金 之計算 001 1,286,863元 2.36% 114.05.23 114.06.24 利息自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左列利率計息。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約金。 002 2,029,167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3 2,143,559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4 2,071,838元 2.36% 114.05.23 114.06.24 附表二: 114年度司促字第010711號 編號 現欠本金 (新臺幣) 利率 利息 起算日 違約金 起算日 利息及違約金 之計算 001 4,824,488元 1.85% 114.05.23 114.06.24 利息自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左列利率計息。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約金。 002 23,780,000元 1.85% 114.05.23 114.06.24 003 23,780,000元 1.85% 114.05.23 114.06.24 004 23,780,000元 1.85% 114.05.23 114.06.24 附表三: 114年度司促字第010711號 編號 現欠本金 (新臺幣) 利率 利息 起算日 違約金 起算日 利息及違約金 之計算 001 610,01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利息自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左列利率計息。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約金。 002 1,16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3 1,16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4 2,19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5 3,02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6 1,04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7 3,67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8 1,13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附表四: 114年度司促字第010711號 編號 現欠本金 (新臺幣) 利率 利息 起算日 違約金 起算日 利息及違約金 之計算 001 4,420,258元 2.36% 114.05.23 114.06.24 利息自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左列利率計息。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左列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約金。 002 1,79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3 50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4 3,48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 005 1,390,000元 2.36% 114.05.23 11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