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小上字第七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押租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12 月 2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小上字第七二號 上 訴 人 甲○○○ 被上訴人 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萬寶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翁金緞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審判長法 官 蔡美美 ~B 法 官 楊清益 ~B 法 官 翁金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