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九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九五號 原 告 同泰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結進不銹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南 法定代理人 丙○○ 住同右 訴訟代理人 洪梅芬律師 楊惠雯律師 郭家祺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上下午三時整,在本院第八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黃瑪玲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B法院書記官 黃傳鈞